本项目严格依据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办法》(中残联发〔2023〕12号)、《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》(黔建村通〔2022〕187号)及《赤水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清单》制定。
✅ 支持对象(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):
- 户籍身份:赤水市农村户籍,且为脱贫人口(含监测帮扶对象)或低保家庭成员;
- 残疾等级: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残疾类别为肢体、视力、智力、精神之一,且等级为一、二级;三级肢体或智力残疾人经评估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纳入;
- 房屋状态:家庭唯一住房经第三方机构鉴定为C级(局部危险)或D级(整栋危险)危房,且未享受过类似政府补助。
特别说明: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孤儿、一户多残、老残一体等极端困难家庭,实行“应改尽改、不漏一户”,由乡镇(街道)建立“绿色通道”,优先受理、优先审批、优先实施。
需注意排除情形:①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;②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;③房屋存在买卖、出租、长期空置等非自住行为;④存在违法扩建、违规搭建等行为未整改到位。